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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宣讲(知识产权奖补、外贸支持)政策梳理请企业朋友收藏

更新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261次




政策梳理

知识产权奖补、外贸支持










2022年12月28日,市“万人助万企”办公室举办了第五场“知识产权奖补、外贸支持”政策宣讲直播活动。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切实发挥惠企政策最大效用,现就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在直播中讲解的主要政策进行梳理。







市市场监管局







01

洛阳市知识产权奖补政策

政策依据

《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洛市监﹝2020﹞114号

《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洛市监﹝2020﹞115号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洛市监﹝2020﹞116号

《<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洛市监﹝2022﹞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政〔2017〕28号

《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豫政〔2017〕63号

专利类奖补政策

原政策:国内发明专利奖励:对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0.5万元;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标准)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注册)后,每件奖励0.5万元。国外发明授权奖励:对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奖励5个国家。

调整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金额为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金额为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每件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奖励5个国家,不包括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中国专利银奖的,每项奖励30万,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省政府专利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一等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二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三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奖励:按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目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

商标类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每件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60万元,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承担40万元。

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奖励,按照每件0.5万元给予补助,同一产品注册的商标最多补助2件,一个企业一年内国际商标注册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获得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每项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60万元,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承担40万元。

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评定的申报主体,给予30万元/件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认定的申报主体,给予50万元/件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区域商标品牌认定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强企奖励


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对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通过贯标认证且在首个认证周期获得专利授权量增幅较大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组织,再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专家评审

对示范、试点高校,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奖励

对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被国家认定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对国家认定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知识产权品牌机构、高校(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平台等奖励20万元,

对列入国家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列入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案件援助

国内知识产权案件,对维权的权利人予以援助,根据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按5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费按6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对新建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按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年对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开展绩效考评,对考核合格的,给予1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奖励

对列入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的中小学校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引导经费奖励;对省级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对市级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给予3万元奖励。


0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依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从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市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补贴仅指专利权、商标权。

选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N个理由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及补充

企业

专利权、商标权质押:

(在企业按约还本付息后,年度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一次)

200万-500万(含)-补贴利息3万

500万-1000万(含)-补贴利息5万

1000万-3000万(含)-补贴利息10万

3000万-5000万(含)-补贴利息30万

5000万以上- 补贴利息50万

银行

对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且贷款合同已实际完成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给予贷款额度1%的奖励,且单笔贷款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每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对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

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是信用保障增信资金,主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用于金融机构向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缓释。

风险资金池贷款支持对象

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符合洛阳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备持续进行研究 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重点扶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 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拥有知识产 权的企业。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经营状况正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时,能提供近1年度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存在过度授信、过度担保、过度投资、大额民间借贷、重大法律诉讼或潜在重大诉讼、拖欠贷款、诚信缺失等可能造成生产经营风险的行为。

信誉良好,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中无当前逾期。







市商务局







01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及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

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项目支持标准



参加国际性展会


注意事项

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需要提供材料:

出国人员护照应复印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境外展会项目需提供参会人员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发票,如企业是随团参加考察,应提供组织单位购买机票的航空发票复印件,并在其上注明企业参加人数,机票款金额,加盖组织单位财务章;

所附发票如有密码,必须刮开密码后再复印,以备评审人员上网查询;

所提供材料若为外文,应附中文翻译件;

申报资料中,财务资料复印件需加盖财务章,其它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特殊时期临时性政策

支持代参展。考虑到疫情下企业走出去参展仍然有困难,对使用组展机构或境外客户等代参展的,展位费按标准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参加线上展会。对企业参加单个线上展会的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5个线上展会项目;

支持企业参加转内销展会。企业参加列入转内销展会推荐目录的20个展会,每个展会每家企业补贴10000元。

注:2022年度河南省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和转内销展会推荐名录详见《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际性展会和转内销展会推荐名录的通知》(豫商贸函〔2022〕4号)。

申报流程

企业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项目

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项目:以相应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参加国际性展会项目:以展会实际完成日期为准

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以形成初裁或后续裁定结果日期为准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商务局递交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

省商务厅、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由财政系统统一拨付

特别强调

企业申报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应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信息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凡未在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项目申报中常见的问题

信息前后不一致

项目时间不在要求范围内

费用区分不明显

提供的资料不全


02

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对上年度出口额小于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海关统计)和上年度无出口但申报年度有出口且投保金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实行统保,统保保费由财政专项资金全额补贴。

对上年度出口额300-600万美元中小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缴纳保费的20%,财政专项资金补贴80%。

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企业实际缴纳保险费不高于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半年为一个申报周期)。

申报流程

企业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项目(保单范围需在申报时间段内)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商务局递交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

省商务厅、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由财政系统统一拨付


03

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进口贴息的申报条件

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

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且在申报规定时间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

支持方式

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申报年度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流程

企业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项目(报关结关需在申报时间段内)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区商务局递交申报材料

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

省商务厅、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商务部审核,通过的项目资金由财政系统统一拨付


04

洛阳市支持外经贸政策

我市相关政策

《洛阳市支持外贸外资外经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洛政办〔2020〕11号)》(机要件),请各县区遵照执行。


来源:市工信局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洛阳市专利事务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码:41112。成立于2002年,是洛阳市首家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企业代理专利申请数万件,并致力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洛阳市率先树立了专利代理机构诚实信用的形象。我所由专利部、商标部、流程部、人事部、财务部、项目咨询部组成的综合性咨询代理机构。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商标、国内外专利、软著版权、商品条形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及诉讼、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工信发改项目咨询代理服务等等,坚持“诚信、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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