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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78次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孵化生态,根据《洛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洛市科〔2020〕22号)、《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洛市科〔2020〕5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工作,结合《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向县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洛政〔2021〕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要符合《洛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备案条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要符合《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备案条件。

二、备案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市级科技孵化载体的单位根据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案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参照附件3-5),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

2.县区评审推荐。根据权限下放工作要求,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市级科技孵化载体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备案工作。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通过评审的孵化载体按申报类别形成备案汇总表(附件6),并出具推荐报告,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在规定日期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3.公示备案。市科技局对县区推荐上报的科技孵化载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予以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应围绕产业发展“136”工作举措,立足各自产业基础,在地铁沿线、科技产业社区、智慧岛、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布局建设适合青年创新创业的孵化载体。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级科技孵化载体备案评审工作,并于6月28日(周五)前将推荐报告和备案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做好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63910358

工作邮箱:lykjjkjqyk@163.com       

 

附件:

1.洛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

2.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

3.备案申请表

4.备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5.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样表

6.备案汇总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请点击原文阅读:

附件1.洛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pdf

附件3.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2.洛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pdf

附件4. 备案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x

附件5.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及样表.docx

附件6.备案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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